哪些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哪些行為不構成商標侵權?
隨著社會的發展,商標侵權的投訴和舉報日益增加。那么構成商標侵權的行為有哪些?不會構成商標侵權的行為有哪些?隨小編來了解一下吧。
構成商標侵權的行為
1.使用假冒商標獲取不正當的商業利益
假冒商標是一種嚴重的侵權行為,其破壞力極強,不僅盜用他人商標聲譽獲取不正當的商業利益,而且還會因為產品偽劣而毀壞他人商標的聲譽,欺騙消費者。
2.使用商標與他人的類似或近似
通常而論,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的商標,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應當按照如下原則進行:第一,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第二,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下分別進行;第三,應當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3.使用商標存有混淆行為
混淆行為是指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誤認的行為。這類行為與上述第一種類型的侵犯商標權的行為不同,其行為方式從“作為商標使用”變為“作為商品名稱或商品裝潢使用”,其目的是利用他人注冊商標的信譽進行不正當競爭。商品名稱與商品裝潢均為商標的標志,它們與商標一起出現在商品或其包裝之上,并共同構成商品的一種外觀。這是在同一或者類似的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去使用,足以造成消費者的誤認。所謂足以造成誤認,是指會使相關消費者對商品的來源以及行為人與注冊商標人之間關系得出錯誤的認識,從而損害商標權人的商標的聲譽。與此同時,該類行為還會給商標權人的商標造成淡化的影響,使注冊商標有可能演變成為商品的通用名稱。正是基于這種原因,有的國家甚至規定,不得在字典或者百科全書等作品中非商業性地使用注冊商標,旨在防止出現注冊商標變成商品通用名稱的危險。
不會構成商標侵權的行為
1.在先權利使用時不構成商標侵權。
使用人對自己享有權利的標記進行正當使用。如正當使用自己的姓名、商號或其他標記。因使用人的在先權利合法,其正當使用不構成商標侵權。
2.指示性使用不構成商標侵權。
使用人為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用途,合理使用他人注冊商標,不構成商標侵權。如某品牌墨盒合理的標明出其專供于某品牌打印機。
3.敘述性使用不構成商標侵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地名,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如何判斷商標近似?商標注冊申請2023年一篇文章系統了解ISO27018個人可識別信息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深圳日本商標注冊需要什么材料?日本商標注冊需要多久?物業服務認證證書政府采購,物業服務認證等級的評定標準美國商標續展的相關規定(馬莎)道德承諾自助指南(六)食品安全管理體系iso22000認證需要準備什么資料文件ISO27017云服務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